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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拆迁补偿款的税务问题您清楚了吗?

                人气:54 评论:0 日期:2021/11/18 19:29:41
                问题描述

                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厂房拆迁,收到的补偿款是否要交税?




                专家回复
                公司收到的厂房拆迁补偿款,一般涉及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。

               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,免征增值税。

                厂房拆迁属于政策性搬迁的,适用于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》,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Ψ 和搬迁支出,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㊣ 额,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,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★行汇总清算。企业应在搬迁∮完成年度,将搬迁所得〓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。



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

                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♂策的规定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:
                一、下列项●目免征增值税
                (三十七)土地所有者出让土◢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。
                《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):
                三、土地所ξ有者依法征收土地,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、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,属于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印发)第一条第(三十七)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。
                《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):
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本办法执行范围仅限于企业政Ψ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,不包括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的税务处理事项。
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企业政策性搬迁,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,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。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,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,属于政策性搬迁:
                (一)国防←和外交的需要;
                (二)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;
                (三)由政府组织实施的↑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社会福利、市政ζ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;
                (四)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;
                (五)由政府依∞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有关规定组织☆实施的对危房集中、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;
               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』利益的需要。
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,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、搬迁支出、搬迁资※产税务处理、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,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。不能单独进◥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,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∏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,不得执行本办法规定。
                第十五条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,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,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,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。
                第十六条 企业的搬★迁收入,扣除搬迁支出后△的余额,为企业的搬迁所得。
               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,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。
               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,为搬ζ 迁完成年度,企业应【进行搬迁清算,计算搬迁所得:
                (一)从搬迁开『始,5年内(包括∴搬迁当年度)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。
                (二)从搬迁开始,搬迁时间▓满5年(包括搬迁当年▓度)的年度。
                第十八条 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,应为搬「迁损失。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※处理:
                (一)在搬迁完成年度,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。
                (二)自搬▅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,均匀在税⊙前扣除。
               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,但╲一经选定,不得改变。
                第二①十二条 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,至次年5月31日前,向主管税务机关(包括迁出地和迁→入地)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、搬迁】规划等相关材料。逾期未报的,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,按非政策性搬迁○处理,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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